省级领军人才
(相关资料图)
专项工作经费补贴
省级领军人才全职来江门工作的,给予6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补贴。
住房安居
省级领军人才全职来江门工作的,免费提供一套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居住,工作满5年后赠予个人。自行租房的给予4500元/月的租房补贴,享受期累计最长为3年。
产业项目补贴
带产业项目落户江门的,按产业项目评估和“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产业项目补贴。
创业启动资金
省级领军人才可认定二级高层次人才,其创业团队经评审后,给予40万元启动资金
入选国家人才计划配套资助
对入选省级人才计划的团队和个人按照省资助额二分之一的比例提供配套资助。
各县 (市、区) 政策
⏩江海区
省级领军人才可认定二级高层次人才,给予每年5万元的生活补贴(最长享受3年)和一次性30万元的购房补贴。
⏩新会区
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或购买人才住房的优惠60万元;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4万元,企业工作的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月至法定退休年龄。
⏩鹤山市
给予150万元购房补贴,给予用人单位30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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